没想到菲利普终于过上了幸福生活,起码到作者停笔那会是。这些天断断续续旁观这个人的故事,差不多以为他要孤苦终老。结尾让人意外,肥皂剧的味道多少有点突兀。
每逢遇到“半自传体”,想象力都会掺水,因为作者自己也没法不把读者引入他的经历。菲利普和毛姆的轨迹如出一辙,除了最后他行医到底,并且守得云开遇到个既年轻貌美,又纯洁有力的姑娘。毛姆呢,写小说去了。我希望毛姆也得到美满的家庭,因为比起想象中的故事,这是被实践了的人生。这儿有着真正活过的人。多希望他也曾幸福。可不知是莎利过于完美,还是幸福来得太偶然,我疑心正因为是半自传体的缘故,毛姆实在忍不住不安慰一下自己。像老地毯一样复杂破旧的人生,临尾被缝裰了个光辉灿烂的姑娘,太像不得志的男人仅存的悲哀梦想。
很奇怪,幸福结局能让一些故事获得归宿,却使另一些折损了力度。 《人生的枷锁》属于后者。可这折扣正是辛酸所在。菲利普或说毛姆穷其一生扬弃理想——从另一个角度是竭尽全力追求真正的信仰——最后投靠了怀疑主义,寄托于及时行乐。莎利的出现是个概率问题,正如菲利普生来是瘸子,毛姆有口吃。毛姆硬起心肠叫菲利普颠沛流离饱经磨难,可到中年转老年的当儿,他突然失去了力气。
莎利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米尔德丽德折磨菲利普多年,完全可以折磨他到死。可她终于消失,被莎利取而代之(读者舒一口气,作者则多多少少是泄气)。问题就在于:如果人的幸和不幸都是偶然,如同波丝地毯上的繁复图案毫无意义,人也就不应冀望幸福。这是菲利普得出的答案。然而好小说家之所以值得尊敬,是因为他们过不了良心那一关。菲利普一生上下求索,在哲学和艺术的长路上辗转反侧,最后不得不承认理智求得的学问对人生毫无助益;艺术(美)像烈酒,能叫人一宿沉醉,可明日总如茫茫迷雾,死亡无论怎样被研究,毫无例外仍是吞掉人的深渊。
毛姆细致深入地描写了这种绝望,以及在绝望下的众生图,对一个不相信有“非幸福不可”的人来说是难得的诚恳,需有极好的自控力。尽管他也议论,也得结论,可他不能不写自己的亲身感受,包括无法言明的东西。
为什么最好的希望(莎利)和最深的折磨(米尔德丽德)都放在女人身上?因为女人代表了理智不能涉足的领域,和生死福祸类似。毛姆和菲利普几乎不了解女人,这是理所当然的。他只能看着,感受着,享受着,惊惧着,依靠着。奇妙的是这时他不再求助于理智。他对上帝存在要求一个绝对逻辑的答案,可在女人面前却像被缴了械。女人之“不可问”仿佛自有初终自成体系,他看到就信了,并不问为什么。这真是有趣的对比。他从理智上对米尔德丽德深恶痛绝,却不得不从肉体上狂热地恋着她,对他来说这女人代表了死的权势;他惊叹于莎利身上像泉源般女人和母亲的力量,并且像孩子一样毫无保留地投入她的怀抱,莎利代表了生的力量。这两种力量在生活中随处可见,彼此博弈,越过理智的界限——或者说越过了人的界限,而人终其一生俯伏其下。
毛姆、菲利普和多少男人年轻时曾以理智与之对抗,觉得自己能创造出另一个完全自由的世界,就像小小的男孩儿嫌恶了母亲的管束,躲在一旁搭积木房子。有一刻房子倒塌了,有一刻他跌倒了,有一刻他被人伤害了,有一刻他病了甚至到死的地步。他发现自己精妙的游戏法则不管用了。这时他要投入母亲的怀抱哇哇大哭。
可他不了解母亲,不了解女人。毛姆写米尔德丽德看似怀有怜悯,实则多少有点残忍。她并不代表什么权势,那辖制菲利普的东西同时也辖制着她。他意识到这点,但还是不得不将她写成粗俗、狭窄、贪婪和被欲念淹没的角色——与此同时莎利纯洁、美丽、仁慈而拥有无穷无尽的美好能力。其实每个女人都既是米尔德丽德,又是莎利,一个男人若不明了这点,就免不了要对女人造梦,并且亲手将它敲碎。不明了就不能真正怜悯。可他怎么可能明了呢?那是不可测的世界,在理智之外。如同生死,如同福祸。莎利的完美无缺使这故事沾染了肥皂剧的味道,却也叫人心酸。毛姆和菲利普无父无母孤身拼搏,仍旧抵挡不住世上的两大绝望:孤单和死亡。他明白避免不幸的唯一途径就是不要冀望幸福,可他怎么能不冀望幸福呢?如果一个人理当四肢健全,那么瘸子一辈子都无法舍弃对完美双足的渴望。
当口吃的毛姆终于顺畅写下一个团圆结局,杜撰出一位美丽姑娘,读的人多希望半自传体不要打折扣,美好的一切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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