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曼底征服之后,1066-1087的威廉一世统治期间,英国的封建制度得到完全确立。根据这个制度,国王拥有全国所有土地,再把这些土地分给答应服役交租的贵族(baron),贵族们又把土地分配给小贵族、骑士和自由民(nobles, knights and freemen),同样换取货物和服役。
亨利二世(Henry II )统治期间,采取了一些措施巩固君主制,迫使弗兰德斯雇佣军(Flemish mercenaries)离开英国,拆除几十座史蒂芬森时造(Stephen's time)的割据城堡;加强并扩大了他的行政长官们的权力,依靠由英国自由民组成的民兵获取军事支持。
亨利二世还大大加强了王家法院,扩展了其司法工作的职权范围。在他统治时期,逐渐建立起超越地方领主法律(previous laws)的普遍法(common law)。另外,他用陪审员制度代替了旧的残酷的审判制度(ordeal-based tri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