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作者杰克·伦敦——第三部分。这个人举枪上肩,把枪举起一半,他才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于是他放下枪,从刀鞘里拔出猎刀。他面前可是一只活生生的动物。他用手指试试刀刃,刀刃很锋利。刀尖也很锋利。他本来会扑到熊身上,把它杀了的。可是他的心却开始猛跳,接着又向上猛顶,开始感到一阵昏迷。他那不顾一切的勇气已经给一阵汹涌起伏的恐惧驱散。处在这样衰弱的境况中,如果那个畜生攻击他该怎么办?他只好尽力摆出极其威风的样子,握紧猎刀,狠命地盯着那头熊。它笨拙地向前挪了两步,站立起来。如果这个人逃跑,它就会追上去;不过这个人并没跑。现在,由于恐惧而产生的勇气已经使他振奋起来。那头熊慢慢向旁边挪动了一下,发出威胁的咆哮,连它自己也给这个毫不畏惧的神奇动物吓住了。可是这个人仍旧不动,他如同石像一样地站在那,直到危险过去。他才猛然哆嗦了一阵,倒在潮湿的苔藓里。
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恐惧。这不是害怕他会死于断粮的恐惧,而是害怕饥饿还没有耗尽他最后一点求生力,而他已经给凶残地摧毁了。这地方的狼很多。狼嗥的声音在荒原上飘来飘去,在空中交织成一片极其真实的危险罗网。那些狼,时常三三两两地从他前面走过,但是都避着他。一则因为它们数量不多,此外,它们要找的是不会搏斗的驯鹿,而这个直立走路的怪物却可能会咬人。傍晚时,他碰到了许多零乱的骨头,说明狼在这儿咬死过一头野兽。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他端详着这些骨头,它们已经给啃得精光发亮,还没有死去的细胞泛着粉红色,难道在天黑之前,他也会变成这样子吗?生命就是这样吗,是一时空虚、转瞬即逝的东西吗?只有活着才感到痛苦,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着了,它意味着安息。那么,为什么他不甘心死呢?
但是,他对这些事情想得并不长久。他蹲在苔藓地上,嘴里衔着一根骨头,吮吸着仍然使骨头泛红的残余生命。甜蜜蜜的肉味,引得他要发疯了,他咬紧骨头。有时,他咬碎了一点骨头,有时却咬碎了自己的牙。于是,他就用岩石来砸骨头,把它捣碎成小块,然后吞下肚。匆忙之中,也会砸到自己的指头。使他一时感到惊奇的是,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却并不觉得很痛。接着下了几天可怕的雨雪,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宿,什么时候收拾行李。他白天黑夜都在赶路,他摔倒在哪儿就在哪儿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燃烧时,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像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也不再痛苦了,他脑子里则充满了幻象和疯狂的梦境。
不过,他依然咀嚼着那只小驯鹿的碎骨头,这是他收集起来随身带着的一点残屑。他不再翻山越岭,只是顺着一条流过一片宽阔山谷的大河走。可是他既没有看见溪流,也没有看到山谷,他只看到幻象。有一天早上,他醒过来,神智清楚地仰卧在一块岩石上。太阳明朗又暖和,他听到远处有一群小驯鹿尖叫的声音。他隐隐约约地记得下过雨,刮过风,飘过雪,至于他究竟被暴风雨吹打了两天还是两个星期,那他就不知道了。有时,他就一动不动地躺着,和煦的阳光照在身上,使他的身体充满暖意。这是一个晴天,他想道。也许,他可以想办法确定自己的方位,他痛苦地使劲偏过身子。下面是一条很宽的河,他觉得这条河很陌生,真使他奇怪。他慢慢地顺着河望去,河湾婉蜒在许多光秃秃的小荒山之间,比他往日碰到的任何小山都显得更光秃荒凉,也更低矮。于是,他慢慢地顺着这条奇怪的河流,从容地向着天际走去,只见它注入一片明亮光辉的大海。他仍然毫不激动。太奇怪了,他想道,这是幻想吧,他确定看到光亮的大海上停泊着一艘大船。他眼睛闭了一会再睁开,奇怪,这种幻象竟会这样地经久不散!然而并不奇怪,他知道,在荒原中心绝不会有什么大海,正像他知道自己的空枪里没有子弹一样。
他听到背后传来一个声音——仿佛是咳嗽时,喉咙里传出的干咳声。由于他身体虚弱又很僵硬,他极慢极慢地翻了一个身。他看不出附近有什么东西,但是他耐心地等待着。又听到了咳嗽的声音,是从两块岩石之间发出来的,他隐约看到一只灰狼的头。那双尖耳朵并不象别的狼那样竖得笔挺;它的眼睛昏暗无光,脑袋耷拉着。这个畜生不断地在太阳光里眨着眼睛,它好象病了。正当他瞧着它时,它又咳嗽了一次。这次是真实存在的了,他想着,一面又翻过身,以便瞧见先前给幻象遮住的现实世界。可是,远处仍旧是那片大海,那条船也仍然清晰可见。难道这是真的吗?他闭着眼睛,想了好一会,然后想出来了。他一直在向北偏东走,他已经离开狄斯分水岭,走到了铜矿谷。这条很宽的河就是铜矿河,那片光辉的大海是北冰洋。那条船是一艘捕鱼船,本来应该驶往麦肯齐河口,由于太偏东了,现在正停泊在加冕湾。他记起了很久以前看到过的那张地图,现在对他来说,都完全清楚,也入情入理了。
他坐起来,想着切身的事情。裹在脚上的毯子已经磨穿了,他的脚破得没有一处好肉。最后一条毯子已经用完了。枪和猎刀也不见了。帽子不知在什么地方丢了,帽圈里那些火柴也一块丢了。不过,贴胸放在烟草袋里的火柴还在,而且是干的。他瞧了一下表,时针指着十一点,表仍然在走。很清楚,他一直没有忘了上表。他很冷静,虽然身体衰弱至极,但并没有痛苦的感觉。他一点也不饿,甚至想到食物也不会产生快感。现在,他无论做什么,都只凭理智。他齐膝盖撕下了两截裤腿,用来裹脚。他总算还保住了那个铁罐子。他打算先喝点热水,然后再开始向船走去,他已经料到这是一段可怕的路程。
他的动作很慢。他好象得了病一样哆嗦着。等到他预备去收集干苔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站不起来了。他试了又试,用手和膝盖支着爬来爬去。有一次,他爬到了那只病狼附近。那个畜生,一面很不情愿地避开他,一面用那条好象连弯一下的力气都没有的舌头舐着自己的脸。这个人注意到它的舌头并不是通常那种健康的红色,而是一种黄棕色,蒙着一层半干的粘膜。这个人喝下热水之后,觉得自己可以站起来了,甚至还可以像快死的人那样走路。他每走一两分钟,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的步子软弱无力,很不稳,就象跟在他后面的那只狼一样。这天晚上,等到黑夜笼罩了光辉的大海时,他知道自己和大海之间的距离只缩短了不到四英里。
这一夜,他总是听到那只病狼咳嗽的声音,还不时听到小驯鹿的叫声。他周围全是生命,不过那是强壮的生命,非常活跃而健康的生命。他知道那只病狼之所以要紧跟着他这个病人,是希望他先死。早晨,他一挣开眼睛,就看到这个畜生正用一种如饥似渴的眼光瞪着他。它夹着尾巴蹲在那儿,好象一条可怜的倒楣狗仔。太阳亮堂堂地升了起来,整个上午他一直朝着光辉的海洋上那条船走去。天气好极了。这是一种夏季的短暂回潮,这种情况在这并不常见。它可能连续一周,也许明后天就会结束。
adj. 习惯的,惯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