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殖民时期的妇女
北美殖民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曾得到过深入研究和描述,并可简短概括。 整个殖民时期,女性人数明显不足,各地情况不尽相同,在边远地区尤其缺少。 这种对女性有利的比例提高了她们的社会地位和职位,使她们能追求不同的事业。 清教徒是早期英属殖民地的宗教主流。 它视懒惰为犯罪,认为在不发达农村社区的每一个成员都必须发挥经济作用。 所以已婚或单身女性工作不仅是许可的,而且被认为是公民的义务。 清教徒的镇议会认为寡妇和未婚女性也应该自食其力,而且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里,向贫困的老而未婚的女子提供土地。 社会不反对已婚妇女工作;相反,要求她们帮助丈夫从事他们的行当。在家庭内外做额外劳动的妻子们会得到社会的赞同。贫困的儿童,女孩和男孩一样,也要签师徒契约做学徒,想保住这个生计就要工作。 绝大多数女性在家庭里劳动,生产大部分家用必需品。 殖民时期全部的布料和衣服以及一部分的鞋都出自女性的双手。 除了从事这些职业,妇女也从事许多不同类型的职业,如做屠夫、铁匠、军械工和家俱修理工。 她们经营手工作坊、种植园、制革场、造船厂和各类商店、小旅馆和供膳寄宿处。 她们当守门人或狱卒,教堂司事、记者、印刷工、药剂师、助产士、护士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