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早期殖民者
北美的边远地区改变了 18 世纪 50 年代拓荒者的一些特点,而强化了他们的另一些特点。 作为一个整体,他们是半文盲,高傲并且顽固。 他们坚持自己的生活方式就象松树根在花岗石中爆缝生长。 也许,他们最大的资源是忍耐能力。 他们熬过了经常性的天花、疟疾等瘟疫及一系列自然灾难。 他们出奇地多育。 依他们的标准,斯夸尔布恩有八个孩子是少的了。 最后成了布恩的邻居并且是那士维的建造者的詹姆士 ·罗伯逊有 11个孩子。 曾结过两次婚的约翰·塞维尔-- 田纳西州的第一位州长,生了18 个孩子,他长期的仇敌,约翰 ·提普敦也结过两次婚并有 17 个孩子。 最初,在这些庞大的家庭中,全部的财产合起来也不过是一把斧头、一把猎刀和一根钻子,一条步枪,一两匹马,牛和猪,一袋玉米种子和一袋盐,或可能还有一把锯子和一台织布机。 那些新到一个地区的人们一连数月靠野味、印第安玉米和季节性野果维持生活。 然而,即使最初很贫穷,他们自信很快就会富起来。 一块适合耕种的土地不仅仅代表着金钱,更意味着尊严。 这一点是无法向城市居民解释的。 这一固执的想法每周都将整船整船的渴望者带往波士顿、纽约、费城、巴尔的摩、查尔斯城和萨瓦那。 跟随着他们的先行者,这些渴望的人们象潮水一般涌向荒野, 去生养更多的子女,而这些子女又将需求更多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