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政体
英国的政体几百年间发展缓慢,这恐怕也是人们很难弄明白它的原因。例如,女王是国家首脑,但她没有实权。
议会是英国真正的管理机关,它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两院。上议院议员是由旧贵族、主教、律师以及退休的政治家组成。他们拥有的权力不多,但可以提议新法,改变或推迟下议院想要通过的法律。下议院制定法律、协商政策,并决定税收种类。英国人每五年选出下议院的六百五十名议员。在每个选举区,通常有两个或三个主要政党参选。在议会获得最多席位的政党组成新政府。
获胜政党的领导人成为首相。只有政党成员(而不是全体英国人)选举他们的领导者。首相挑选内阁成员,这些人称为大臣。每个大臣有特定的负责范围,如教育、健康、交通。
词汇注释:
parliament 国会,议会
House of Lords (英国国会的)上议院
bishop 主教
cabinet 政府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