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法学院开除的日子
科罗拉多大学法学院的院长决定我从下个秋季学期起就不能去上课了,我的分数太低了。他说我永远也当不了律师。
即便到今天,也无法用言语描述我当时的失落。在大事上我从未真正失败过。
毕竟,玻尔得的科罗拉多大学是一座泰姬陵——一扇通向司法职业和大牌律师事务所的大门。
然而,我决定再试一下,去找威斯敏斯特法学院的的克利福德·米尔斯院长,威斯敏斯特学院则是一所技校——一个没有终身教授和法学刊物的穷人学校。
米尔斯看了我的大学成绩单,录取了我,但条件是:我得重修一年级的所有课程,并得用心学习。
“我会一直盯着你的。”他说。一扇门关闭了,但其他的门却敞开了。有了第二次机会,我学习努力了许多,并迷上了证据法。
第二年,教证据法的教授去世了。学校请我来上这门课——这在玻尔得那样的法学院是不可思议的。证据法成了我终生的专业,多年来我给全国各地的法官、法学院学生和挂牌律师讲授这门课。同时白天我在丹佛市检察官办公室当职员。工作没什么意思,但在那儿得到了锻炼,于是毕业之后我成了一名助理检察官。28岁时我成了丹佛市最年轻的县法官之一。
然后又当选为地区法官,之后由总统任命到联邦司法部担任美国地区法官。而最终呢,我确实又回到了玻尔得——去接受科罗拉多大学的乔治·诺林奖和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每个人迟早都会在一些人生重大事情上遇到挫折——无论它是工作、梦想,还是一份感情。我相信,被法学院开除使我成了一名更好的法官。它确实教我认识了人性的弱点,体会到给予人们第二次机会的必要性。
但失败也使我懂得,人生之路充满了未知的变数,要充分利用这些变数,你就不能让自己被一次挫折击垮,也不能让别人束缚你的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