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译文】
爵士音乐家:路易斯•阿姆斯特朗
像爵士界大多数创新者一样,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是个小个子。但是他给爵士乐、美国音乐和全世界留下的影响却是持久的。他的生涯是一个人从贫穷到富有, 从默默无闻到成为全球效仿的创新者的具体体现。路易斯•丹尼尔•阿姆斯特朗发明了革命性的语言, 且广为传播, 家喻户晓, 如同人们生活中的灯泡、飞机和电话。
阿姆斯特朗1901年8月4日出生于新奥尔良。他是在社会底层长大的, 曾尽力往家里带些可吃的东西, 有时在垃圾里搜寻可用作晚餐的食品罐头。然而, 阿姆斯特朗的精神世界却没有被穷困而危难的生活所笼罩。在孩童时期, 他就通过跳舞挣点微薄收入, 或者与在新奥尔良四处卖唱的四人孩童演唱组一起演唱, 以求得一顿晚餐;演唱小组乐调甜蜜和谐, 为炎热的夜晚带来了清新。然而他有自己的梦想。1915年, 他担任首席短号手, 很快就享誉新奥尔良, 被人们认为无人可比。他演奏过的地方和他认识的人都有两种特性, 一方面是可爱无邪的, 另一方面则是粗蛮的。由于具有这些经历, 他的乐声五光十色, 应有尽有:华丽、幽默、悲伤、雄伟, 以及极度的可憎和永恒的圣洁。他因而成为美国情感的灯塔。
1922年, 他来到芝加哥, 师从乔•奥利弗。于是一场音乐界的革命全面展开了。他的即兴演奏令整个城市疯狂。当时的沉闷节奏被一扫而光, 取而代之的是他的打击乐器和引吭高歌的结合。他的技巧、力量和热情前所未有。西方音乐中还没有人在一件乐器上做出这样的创新, 然后站起来演唱, 从而改变了一代的歌唱家。阿姆斯特朗经常到世界各地演出。1932年他访问了欧洲, 并为英王演出。1956年在非洲的巡回演出中, 他受到听众的欢呼。1964年他的唱片《你好, 多利。》跃居排行榜第一。阿姆斯特朗1971年7月6日在纽约城去世。然而他将永远是使世界成为一片乐土的最伟大的艺术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