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正在寻求我们为什么不严惩罪犯的原因,只要看下这些数字就明白了。在美国,每年几乎有1/3的家庭成为暴力或盗窃的受害者。这总计至少有4100万起,远远超出我们能惩罚的范围。罪犯的数量也是实在太多。最恰当的估计表明3600万至4000万人(占美国人口总数的16%至18%)有过被拘留的记录,不是因为违反交通规则。我们已有240万人在某种形式的改造监管之下,其中有41.2万人被关在监狱里。我们已没有地方可以提供给更多的罪犯了。
令人痛苦的事实是犯罪事件越多,我们能惩罚的就越少。这就是当犯罪率增长时,处罚的果断性和严厉性必须下降的原因。像沙特阿拉伯那样的国家之所以能够有钱严惩罪犯,正是因为他们的犯罪率很低。但是我们能砍得起每年3500多万财产的罪犯的双手吗?我们能把他们全都关进监狱吗?我们能处决两万两千多个谋杀犯吗?
我们需要从一个新的角度去思考惩罚与犯罪的关系。为期10年的潜心研究尚不能清晰且有说服力地证明惩罚的威胁会减少犯罪。我们以为惩罚阻止了犯罪,但事实也许正好相反。可能正是犯罪组织了惩罚:犯罪是那么的多,简直就没法惩罚。
这就是如今我们所面临的形势。正像高中毕业生人数的减少使得进入自己所选的大学更容易一样,逐渐增加的罪犯人数使得进监狱更难。一些高级的学院和大学仍有很高的录取标准,而现在一些最“排外”的监狱要求准备进它们的改造计划的犯人以前必须有5次严重犯罪,我们现在的罪犯群体都是精英,从整体上说比阿尔卡特兹监狱曾关押过的犯人要严重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