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在写作考试中,考生须运用自己的知识及经历表述自己的观点。如写作考试阅卷考官认为考生抄袭了范文或参考资料,考生的作文将被降等评分并可能被判零分。
12、考生参加口试,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对口试迟到的考生,考官有权决定取消其口试资格。
13、参加口试时,考生须向考官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考官有权拒绝对身份不能确认的考生进行测试。
14、考生不得将包、纸张、手机或电子录音设备带进口试考场。如果考生违反了此规定,将不会得到成绩单。
15、口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退场,不得与其他人进行有关考试的交谈。如果考生传递口试信息给其他考生,则所有涉及的人将没有成绩单。
16、因身体障碍需作特殊考试安排的考生,请至少于考试日期前14周(三个半月)与离您最近的英国文化协会(英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文化教育处)办公室联系。
17、考生如对考试安排、考场设施、考务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自己在考试中受到不公正对待,请在考后5个工作日内用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向离您最近的英国文化协会(英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文化教育处)办公室投诉。(联络方式请参阅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