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30分)
一、现代法治的主要标志
二、理想的法与现实的法
三、法与法律意识的互动关系
宪法学(20分)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刑事判决中不宜援引宪法作论罪科刑的依据的复函》(1955年7月30日),全文如下:
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55)刑二字第336号报告收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国家的根本法,也是一切法律的“母法”。刘少奇委员长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指出:“它在我国国家生活的最重要的问题上,规定了什么样的事是合法的,或者是法定必须执行的,又规定了什么样的事是非法的,必须禁止的。”对刑事方面,它并不规定如何论罪科刑的问题,据此,我们同意你院的意见,在刑事判决中,宪法不宜引为论罪科刑的依据。
请运用宪法学理论评价这一司法解释?(8)
二、请叙述我国质询制度的有关内容。(12)
法律史(2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
1、封诊式
2、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方针
二、简答题(每题7分,共14分)
1、唐朝的监察机关
2、简述《大清律例》、《大清现行刑律》和《大清新刑律》所规定的刑罚制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30分)
一、试述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8分)
二、试述行政裁决的特征及其种类。(7分)
三、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的“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8分)
四、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法本质上是司法审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