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世纪以来,有关法律的研究一直被看成是欧洲各国大学的一门基本的知识学科。不过,只是在最近几年有关法律的研究才成为加拿大大学教育的一门学科。(46)传统上,在加拿大的高等学府里,学习法律一直被看作是律师的专门工作,而不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所必须具备的知识素养。幸运的是,加拿大的许多大学正在树立法律教育更传统、更具有大陆特性的观念,有些甚至已经开始授予法律学士学位。
如果有关法律的研究正在开始成为普通教育一个不可缺少的学科的话,那么它的目的和方法应该会即刻吸引新闻学教育家。法律是一门学科,这门学科鼓励进行有责任的判断。一方面,它为分析像公正、民主以及自由这样的概念提供机会。(47)另一方面,法律又将正义、民主和自由这些观念与日常生活中的实际联系在一起,其方式就如同新闻工作者在报道和评论新闻事件时,以日常生活为基础,使这些观念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一样。比如,有关证据和事实、基本权利和公众利益这样的概念在新闻判断和新闻制作过程中起作用,就像在法庭上一样。通过学习并且反省法律来强化判断是一名新闻记者为其事业进行知识准备时渴望实现的。
(48)但是,新闻工作者对于法律的理解应该比普通公民更加深刻,这个观点是在对于新闻媒体的既定规范和特殊的社会责任有深刻认识的基础之上建立的。政治,或者更广泛一点,国家的职能,是新闻记者报道的一个主要方面。他们对国家运作的方式了解越多,他们的报道就越优秀。(49)实际上,很难想象那些对于加拿大宪法的基本特点缺乏清晰了解的新闻工作者能够胜任政治新闻报道的工作。
此外,法律体系以及其中发生的事件是新闻记者报道的主题。虽然与法律有关的新闻报道的性质差别很大,但是,许多新闻记者过分依赖律师提供给他们的诠释。(50)律师的评论和反应当然能够提升新闻报道的价值,但是,记者们最好还是依靠自己对于事件重要性的认识来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