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须知
为进一步贯彻两个“教学大纲”,促进英语专业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于2000年继续对全国高校英语专业的学生进行统一测试。根据高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组99年年会精神,英语测试组现将2000年英语专业四、八级统测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1.通过全国普通高校入学统一考试的在校二年级和四年级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2000年高年级阶段统测(TEM8)的报名对象必须是1996年入学的在校英语专业四年级学生。参加2000年基础阶段统测(TEM4)的报名对象必须是1998年入学的在校英语专业二年级本科生。
2.通过全国普通高校入学统一考试的修完英语专业基础阶段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的大专学生(包括二年制及三年制)。参加基础阶段统测(TEM4)的报名对象必须是最后一学年的学生。
3,经教育部批准并通过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入学统一考试的有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学院(下简称成教院)中英语专业本科及大专学生。成教院中上四年制脱产学习高年级本科学生必须在第四学年时方可报名参加高年级阶段统测(TEM8),而二年级本科生在第二学年时方可报名参加,基础阶统测(TEM4)。成教院中五年制不脱产参加学习的高年级本科生必须在第五学年时方可报名参加TEM8,而修完基础阶段的本科生必须在第三学年方可报名参加TEM4。不脱产的三年制大专生,必须在第三学年时方可报名参加TEM4。
4.高校学生中以英语作为第二学位的双学位者,以及以英语专业作为第二专业者“参照报名资格第1.2.点要求,可参加TEM4及TEM8。高校学生如以英语作为副修课程,参加2000年英语统测TEM4或TEM8者,仅限于1999年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获得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六级(CET6)优秀成绩者,经各院校教务处审核后可报名参加。
5·凡1999年参加过TEM4或TEM8统测不及格者,可于2000年再一次(仅限一次)报名参加统测,成绩及格以上者,一律发给合格成绩证书。己毕业的高校学生的报名及考试工作由原校负责。
注:由教育部(或原国家教委)批准的开办有学历的成教院,经批准的同意高校设立以英语专业作为第二学位的,以及经批准大专学校设立二年制学制的,有关文本的复印件,在报名时附寄给南方办公室,否则一概作计划外考生(即过去称的编外考生)处理。
二、统测日期
2000年高年级阶段统测定于2000年3月15日(星期三),分上、下午在各副院校进行(上午8:30开始,下午2:00开始)。基础阶段统测定于2000年5月11日(:星期三)上午8:30开始,在各自院校进行。
三、报名办法
1.决定参加测试的院校务必于1999年12月20日以前(以邮戳为准,逾期概不受理),向高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南方办公室提交“2000年英语专业TEM统测试题预订单及考主名册”。此单填写完毕加盖公章后挂号寄南方办公室收(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一路295号,邮编:200083。电话:65366698、65425300——3023,寒、暑假期间电话为:65366698。
2.个别学校少数学生因有特殊情况要参加TEM8及TEM4统测的,请预先来函联系。经同意报名的学生作为计划外考生(即过去称为“编外考生”),即其统测成绩不计入学校平均分,个人成绩虽达到合格以上的,然不发给成绩证明书,其成绩仅通知学校。为此,请各校务必将计划外考主的名册另列试题袋号,并在备注栏内写明计划外;如不另列试题袋而混杂在编内学生的名单中,则该袋试卷的学生全部作为“计划外”处理。其后果由各校自行负责。
3.“学生名册”、“试卷预订单”和上述“有关批文的复印本”(详见:报名资格的注)一并寄来。“学生名册”上的姓名和准考证号从寄来我办公室后不得更改,并在统测前务必将准考证号通知考生。
4.“学生名册”和考生“准考证号”一律为10位数。前四位数为学校代号。第五、六位数为考生类别的代号(见下例:40为二、四年级高校本科生的代号;20为二、三年制大专学生的代号;50为成教院本专科学生的代号;60为英语作为高校中双学位、第二专业、以及副修学生的代号;70为报名资格第5.点中所指的学生的代号:00为计划外考生的代号,填写方式参见附件)[00编号学生另列试题袋,学生编号继续照过去办法填写1(参见所附学生名册)。第七、八位数为试卷袋号(试卷袋号也即为准考证上第七。八位数),即第一袋为01(千万别编成10,否则成为第10袋试卷),每袋为30名考主,袋内装的不论是40考生还是20、50、60、70考生,一律按顺序填写,每一学校不得有重复0101(计划外考生例外,见第2点)。第九、十位数为考生顺序号,从0130,第二袋试题编号为,020]:J230(千万别写成0131),以后的以此类推顺序填写。请备校务必按此要求填写“学主名册”,并提前通知所有考主,以求在统测时正确填写考生“准考证号”,避免考生成绩发生混淆。
5.“学主名册”中的入学年月和专业务必如实书写准确。不填写入学年月和专业的考生一概作计划外考生处理,一律不发个人成绩证明书,其后果由各校自行负责。入学年月和专业填写不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旦查实,将给以通报批评,以至停止该校的参加统测的资格一到两年。如有留级或病休等原因,到报名时还属于二年级或四年级学生,请在,‘学、生名册”中的备注内说明。此类学生的编号与现在的同班同学编在同一试卷袋内。
6.请各校务必用电脑或正楷填写“学生名册”,考生姓名必须与考生本人核实准确,否则,名字写错的成绩证明书一般不予更改。如有更改、则各校必须由教务处出具证明,以及学生证的复印件,并支付工本费。
7.有关费用及汇款期限按试题预定单上的规定进行。
四、测试组织工作
1)考务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监考工作所需费用由各校自行解决。
2)请各校教务处作为各校的主考,负责主持此项工作,并指定一位干部专门负责与我办公室联系(如填写报名单,交纳费用,收发,保管,寄回试题,收发考试成绩单,分发个人成绩证明书以及结算费用等)。
3)为严肃考场纪律,各校主考应聘请一名相当于系一级领导的教师担任主考,另外在每一考场中确定二位教师(其中一位为副教授以上的教师)作为监考人员,协助副主考负责考场具体事务。
4)试题、录音带由南方办公室通过机要通讯局在测试前3天至5天寄给各院校试题收件人,请各院校试题收件人到时去本单位机要部门领龋我办公室将派专人到部分省市并通知有关院校到指定地点前来领取(到时另行通知)。上海各院校到时另行通知来我办公室指定的地点领龋
5)各院校务必在统一规定日期和时间举行测试。试题在开考前半小时由学校负责保管试题的专职干部交给副主考,然后由副主考和监考人员在考场中启封。不得将试题和录音带提前拆封、复樱如有发现个别学校违反以上规定,则上报教育部及高校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并按情况将予以批评,以致取消该学校参加统测1一3年。
测试结束后,副主考和监考人员按考生准考证号顺序,按原来的标准袋(每代30份)包装、加封,并在试卷袋封皮上注明实考人数和缺考人数,缺考准考证号以及写明考场中所发主的备种情况后篆名,最后将试卷和答题纸交到教务处专门负责收发,保管试卷的同志处,由该同志将试题答题纸在统测结束后次日内(以邮戳为准)以挂号邮寄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内南方办公室,邮编:200083。
切勿作印刷品邮寄,以防迟到或遗失。如需直接送交我办公室的也请送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收发室。统测结束后的试题由备校在教务部门领导人监督下进行销毁,不得留存和复制。
五、颁发成绩及个人成绩证明
阅卷工作结束后,将向各校统一发放学生成绩统计表。各校的英语专业本科生成绩将计入全国高校平均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