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8年奥利弗克·伦威尔去世,他的儿子理查德继任护国公,政权立即开始瓦解。克伦威尔的一位将军乔治蒙克占领伦敦,安排新的议会选举。1660年选出的议会要求上一任国王的儿子、长期流亡法国的查尔斯二世回国作国王,从而解决了危机。这就是所谓的王政复辟(The Restoration)。
1685年查尔斯二世去世,由其弟詹姆斯二世继位。詹姆斯二世从小在欧洲流亡长大,是个天主教徒,他希望不放弃个人宗教信仰统治国家。但是1688的英国已不象40年前那样能容忍天主教徒当国王了。英国政客反对詹姆斯二世,他们呼吁信奉新教的国王,奥兰治亲王威谦入侵英国夺取王位。1688年11月15日威廉在托尔比登陆并占领伦敦。这一占领相对平静,既未流血也未处死国王,所以就称为“光荣革命”(The Glorious Revolution)。
光荣革命中,议会颁布了《权力法案》(The Bill of Rights),作为人民和国王之间的“契约”。该法案成为“英国宪政”中最重要的奠基性文件之一,为现代英国政治制度的形成再打下一个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