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幸多次参与国家人事部组织、外文局实施并管理的全国翻译资格(水平)考试的阅卷、质检工作,我发现,一些考生翻译水平还是不错的,但对于翻译的基本常识缺乏了解,不知道如何规范地处理数字、人名、地名、机构名、缩略语以及其他问题,因而或多或少地影响了个人的成绩。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一些考试中常见的“雷区”,可能对考生提高考试成绩有所助益。
一、数字
关于数字用法的问题,国家主管部门已有具体规定,各翻译出版机构以及一些国际组织也有自己的专门规定。有志于从事翻译职业的人应该对这些有起码的了解。
一般的规定是,对于纯粹属于计量或统计范畴的数值,无论原文是否使用阿拉伯数字,译文一般用阿拉伯数字。例如:原文“654,321,000”,译文中照抄“654,321,000”即可;不能译为6亿5千4百32万1千。原文“fifty million”,可译为“5 000万”;不能译为“五十百万”,或“50百万”。对于万以上数字,中文一般以“万”和“亿”为单位;原文“half a billion”,可译为“5亿”。原文“five trucks”,可译为“5辆卡车”;原文“3-4 percent”,可译为“3%-4%”;原文“five percentage points”,可译为“5个百分点”。
原文用英文数字或罗马数字表示的,除纯粹属于计量或统计范畴的数值的情况外,译文用汉字。例如:原文“Chapter II”,可译为“第二章”,不能译为“第2章”;原文“Committee of Twenty-four”,可译为“二十四国委员会”,不能译为“24国委员会”;原文“Sixty-fourth Session”,可译为“第六十四届会议”,不能译为“第64届会议”。
在原文中,数字如作为词素构成固定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以及邻近两个数字连用表示概数的情况,则译文中可使用汉字;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可以用汉字,但要照顾到上下文,以便求得局部体例上的一致。例如:原文“quarter”,应译为“四分之一”;原文“three to four people”,则译为“三四人”;原文“Third World”,可译为“第三世界”;原文“several thousand people”,则译为“几千人”;原文“five principles”,可译为“五项原则”;原文“four or five hundred”,可译为“四五百”;原文“well over sixty”,可译为“六十好几了(年龄)”, 原文“50-odd years old”,可译为“五十出头”, 原文“a little over 30 years old”,可译为“三十挂零”等等。
对于数字的翻译还可以做出许多规定,但对于翻译(水平)考试而言,掌握以上三点就基本可以了。对于不规范的数字表述,诸如“6亿5千4百32万1千”之类,阅卷老师都是要酌情扣分的。
二、人名问题
除另有特别规定外,对于原文中的人名一般都是要求翻译的,翻译时可以借助外文词典、人名词典或其他工具。在考试中,考生应该力争将人名准确地翻译出来,尤其是一些国际上较为著名的人物,例如联合国秘书长、几个主要大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历史上有名的大科学家、大文学家等,还要注意与港澳台地区的译法有所区别。对于一些一般人不太熟悉的人名,即使翻译得不太准确,考虑到这是限时的考试,阅卷老师一般是可以通融的(各阅卷组会作统一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人名一定要力求准确翻译。
有的考生在译文中将外国人名直接上原文,这是不符合要求的(除非有特殊规定),阅卷老师会相应地扣分。有的考生在译文中将人名空在那里,这就更不符合翻译的基本要求了,做翻译是不能开天窗的,那就是失职了。
三、国名和机构名
国名一定要准确翻译,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译错绝对要扣分。国名一般都能在字典中查到,只是要注意简称和全称的问题。“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一定要翻译为“美利坚合众国”;如原文为“USA”,则可译为“美国”。孟加拉国的英文全称是“The People's Republic of Bangladesh”,翻译为“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其简称“Bangladesh”,一定要翻译为“孟加拉国”,不能译为“孟加拉”而省略了“国”字。
机构名称也是一样,例如“UNESCO”是缩写,也就是简称,一般译为“教科文组织(联合国系统译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科文组织本身的译法)”,这两种都可以。有的考生将“UNESCO”这个简称翻译为全称——“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这是一种过度翻译,有画蛇添足之嫌,在国际组织文件翻译中是绝对不允许的,因此在考试中也要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