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翻译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文学。然而,要给文学下个确切的定义,却并不容易。综合中外论者对文学一词的阐释,我们知道文学具有以下主要特性: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是用语言来反映生活、反映现实、表达思想、抒发情感的,是emotion-centered;它有审美价值,其语篇功能主要是用艺术的语言叙事、画物、言情,达到感染人、娱悦人、教育人的目的。文学的这些特性也是它有别于其它文体的地方。要说清楚文学是什么虽然不易,但人们却能很容易地告诉你: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影视等是文学。如此说来,文学语言就该是这些文学作品的语言,文学文体也就该是小说文体、诗歌文体、散文文体和戏剧影视文体的总和。尽管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影视中又能分出各种流派、各种风格的作家作品,诚所谓体中有体、类中有类,但我们的注意力这里主要集中在英语各体类之间的文学共性的东西,即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影视的语言特征及其翻译。
一、 小说的翻译
(一) 英语小说的文体特征
综观所有的语篇和文体,文学文体是最为游移不定的。在英语文学的发展过程中,作家们总是在不断地寻新求异,文学式样和创作手法总是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变化而不断更新,其文体特征也不断变化,绝不象科技文体或新闻文体那样,虽然有变化但变化的速度相对缓慢。就小说而言,时代不同,其主要特征也会呈现出或多或少的区别,故文学史常有断代研究;不同时期又有不同的流派,流派中又有不同的作家,故作家语言研究长盛不衰。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小说抑或其它样式的文学作品,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文体特征。以下论述的只是小说所具有的较具普遍性的风格特点。
1) 语言的形象性
小说创作主要是形象思维。它通过形象思维来建构小说世界,来"展现"画面场景,借助具体细致的描绘来营造真实可信的氛围,渲染某种特定的情绪,使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受。在情节描写中,作家崇尚具体形象,力避抽象演绎。与这一特点相伴的词语特征是:
(1) 准确。如果一个作家要写一个人行走的动作,他会在十几个表示形态各异的行走动词中选择一个最为贴切的。如果是写一个人的哭,他也会在cry,sob,weep等词语之间作出理想的取舍。
(2) 多限定词、修饰词。这也是为了使描述准确和具体。如D·H·劳伦斯的The Odour of Chrysanthemums 的开头一句:The small locomotive engine, Number 4, came clanking, stumbling down from Selston with seven full wagons.(四号小火车的车头拖着七节装满货物的车厢,从赛尔斯顿方向跌跌撞撞地开了过来,一路上发出叮叮咣咣的声响。)读者读之,如闻其声,如见其形,而同样一个场景,如要用抽象的语汇进行描述,读者的感受就大不相同了。
2)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
以上所谈的语言的形象性,主要是指作家在写景画物时所表现出来的语言特点,而在一部小说中,尤其是在人物众多的小说中,作家为了生动地再现形形色色的人物的个性,常常模仿他们各自的语言,使他们说出合乎自己身份、地位、教养、性格的话来,有的可能非常文雅,有的则会十分粗俗,有的则是方言俚语,极不规范,这是作家借人物语言塑造人物形象的一个重要手段。如马克· 吐温的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小说的叙述部分即采用了经过锤炼的美国当代口语,书中的人物对话更是原原本本的生活语言的照录,请看哈克与黑奴吉姆的对话:
?"Hello, Jim, have I been asleep? Why didn't you stir me up?""Goodness gracious, is dat you, Huck? En you ain' dead-you ain' drownded-you's back agin? It's too good for true, honey, it is too good for true. Lemme look at you, chile ,lemme feel o'you…"?
由此例可以看出,黑奴吉姆的语言充斥着讹读、省音、不合语法、用词不妥(其中dat=that, En=and, ain'=ain't=are not, drownded=drowned, you's=you are,chile=child,o'=of),这些极不规范的语言不仅仅只是传递了一种信息,透过它们读者可以推测到有关这一人物更多的情况。
3) 修辞格的广泛运用?
文学作品是语言的艺术,作家所要探寻的是语言怎样才能最好地达意传神,所以,其它任何语篇相比,文学语篇中使用的修辞格是最多的,其中尤以拟人、比喻、讽刺、夸张、双关为多。这里不妨再举出选自劳伦斯的小说《菊馨》的一个例子:The pitbank loomed up beyond the pond, flames like red sores licking its ashy sides, in the afternoon's stagnant light. 句中的flames like red sores licking…将火焰比作红红的疮疡,使人对火焰的色泽的印象更加清晰,且产生一种隐隐的痛感,起到一语双关的作用;lick本用于指人或动物的舔舐,但这里却用在了flame身上,让人有极不舒服之感,同时又写活了火焰。这是绝妙的文学语言,而其妙处正是在于修辞格的巧妙使用。
4) 复杂多变的句式
小说叙述为了打破沉闷,使文字生动活泼,常在句式上做文章,如长短句的结合,圆周句与松散句的迭用等等。这些多变的句式造成了语言的跌宕起伏、灵活多变。当然,也有一些作家因个人的语言习惯或为求得某一特定的艺术效果而采用相对单一的句式,但这种情况似并不多见。
5) 叙述时空的混乱
这一特点主要存在于一些现代派小说中。传统小说的叙述总是时空脉络清晰,要么依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要么采用倒叙,即使多有场景变化,但时间和空间都交待得清清楚楚。而在一些现代派的作品中,由于作家对心理现实刻画的追求,也由于作家的创作观念及手法的缘故,如意识流手法的采用,常常使得时空变化模糊不清,作品中的人物思维、语言混乱无序,过去的、眼前的,想象中的人和事,纷乱一团,语言缺少了形式上的逻辑关连,变得毫无条理,不完整的句子很多,给理解带来了较大困难。这种情形较为典型的是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Ulysses)。
n. 火车头,机关车
adj. 运转的,火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