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月5日,“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当事人、同性恋者孙文林因登记结婚遭拒,起诉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一案,获法院立案受理。
【新闻】
请看《中国日报》的报道
A court in Central China's Hunan province has accepted a case of two homosexuals who sued the government agency for not allowing them to register their marriage.
中国中部一家法院受理了两名同性恋起诉民政局不受理其婚姻登记一案。
【讲解】
accept a case是受理案件;homosexuals是同性恋。
这是中国首个同性恋伴侣(same-sex couple)通过法律手段(legal means)寻求婚姻权利的案件。
2015年6月,孙文林和男友前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civil affairs bureau)登记结婚(marriage registration),但是工作人员说只有一男一女才能结婚(only a man and a woman can get married),以“没有法律规定同性可以结婚(gay marriage,同性婚姻)”为由拒绝。
孙文林说,他和民政局工作人员对《婚姻法》的理解不同,《婚姻法》原文并不是“一男一女”,而是“一夫一妻(husband and wife)”。“在我的理解里,这个‘一夫一妻’并不是指要一男一女的异性恋才能结婚,而是男男(two males)、女女(two females)、男女都可以结婚,这样的法律才算是没有歧视的(nondiscriminatory)。”
两人的律师石伏龙表示,考虑到(in view of)这起案件的独特性(uniqueness),无论二人是输是赢,都会载入史册(go down in history)。
石伏龙表示,他之所代理此案,是因为婚姻也属于人的基本权利(fundamental human rights),同性恋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他(她)们的基本权利也应该得到保障(protect)。他说,近年来一些国家已经在法律上认可(legal recognition)了同性婚姻(same-sex marriage),虽然现在让中国做出法律改变为时过早,但是这起案件能引起公众关注(raise public attention),并推动改变的发生。
据著名性学家(sexologist)李银河表示,同性恋群体在中国总人口中占4%。
一名上海律师认为孙文林和男友一定会输掉这个案子(undoubtedly lose the case),因为他们的起诉在实体法(substantive law)中没有依据。
孙文林及其男友已于12月中旬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submit materials to the court),请求判令芙蓉区民政局为其办理婚姻登记。
可可原创,未经许可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