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蜂侠》末开机之前,李小龙还到一些武术比赛会上或武师聚会上客串功大表演。
《青蜂侠》仍是杜西亚做制片人,主角青蜂侠由威廉士担任,李小龙则扮演青蜂侠的助手加藤。加藤是个美籍日裔性格独持的新闻记者,他们有勇有谋,武功高强,专门跟罪恶势力作斗争。他不像别的新闻记者那样,只满足于采访新奇的独家新闻,将他们的犯罪事实在传媒上曝光了事,而是直接参与事件的整个过程。他与青蜂侠利用新闻采访的种种便利,事先摸清罪犯的图谋,便在深更半夜乘车前住制止暴行,并将歹徒一网打尽。
《青蜂侠》每集30分钟,每集的故事相对独立,情节比较紧凑。全剧共30集,计划在1966年至1967年间陆续播出。
好莱坞在拍摄电视剧时也往往显出大家气派(这势必导致摄制成本过高,最后敌不过因陋就简的电视网剧作中心,现在美国的电视剧,多为电视网摄制),演员的阵容、场面、灯光、布景、道具等等一切,都带有从电影摄制脱胎而来的痕迹。加上好莱坞独具的、无可匹敌的显赫名声,因此。常常会使外籍演员,尤其是新演员产生或多或少的诚惶诚恐之感。
李小龙却不然,他一进入剧组就显示出他的个性,执着、倔犟、认真。他不容许在剧情中轻视他竭力张扬的截拳道。
有一次,导演设计一个订斗场面,李小龙所饰的加藤跟一名壮实如牛的歹徒搏斗,加藤重拳击他,他还挺胸坦然狂笑。最后青蜂侠和加藤两人力斗这歹徒,青蜂侠开枪结束他的性命。
李小龙不等导演阐述完,马上表示反对,说道:"这不是截拳道!东方武术不是老太太吃的奶油蛋糕,是钢!是铁!是飓风!是雷暴!"
导演说:"这是剧情的需要,表现歹徒的顽强,青蜂侠和加藤最后制服了歹徒,就证明他们比歹徒更勇更强。"
李小龙执拗地跟导演争辩,他说:"我还没学会用拳脚跟敌人搔痒,我只会搏杀!"李小龙的怪脾气,使得那个欲在镜头中大显身手的饰歹徒的演员十分不快,他说:"我不信你的拳脚这么厉害!"结果,李小龙只一脚就把他端倒在地。
导演不得不修正他的动作设计,强化了加藤骁勇的一面。
李小龙的表现,跟一些初入好莱坞大门的演员很不同,他从不唯唯诺诺,对导演或明星演员唯命是从。他不断地制造"麻烦",却又不是无理取闹。
青蜂侠和加藤都是夜间行动,打斗多在黑暗中进行。李小龙对这种黑灯瞎火下的打斗索然寡味,因为观众将看不到他的精彩功夫表演。李小龙向导演建议要增加黑夜的亮度,辅以灯光。他还认为要尽可能地把这种场面移到灯光下进行,因为现实中的黑夜不是绝对的黑,有星光月色,有路灯房灯,还会有城市之夜的巨大反光。他说:"打斗场面说到底是给观众看的,观众看不清,不如不看,这部电视剧以何魅力吸引观众?如何才叫成功?"
导演虽不快,还是有节制地采纳李小龙的建议。好莱坞实行的是明星制,而不像欧洲一些国家实行导演制,一切以导演为中心,导演具有绝对权威。好莱坞的机制是围绕明星演员转的,编剧、导演、摄影等等,都围着明星演员转。好莱坞没有演员绝对服从导演一说。李小龙虽不是明星,但他的气质、演技、功夫令人刮目相看,不敢小觑而把他当成初出茅庐者。
导演和李小龙常常闹得不欢,最后是制片人杜西亚出面调解,使得两人达成共识,还算愉快地合作下去。